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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现在要做电影友好型国家!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0日  来源:希腊驻华大使馆

为促进希腊音像产业发展,使希腊成为影视制作者的首选之地,希腊出台了4487号法案。

为促进希腊音像产业发展,使希腊成为影视制作者的首选之地,希腊出台了4487号法案。该法案于2017年8月由希腊议会投票通过,为国家音像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法律框架。法案规定,凡在希腊拍摄的音像产品,无论是本国还是外国作品,均可享受25%的拍摄成本退还优惠政策。该法案根据欧盟以往的实践和道德标准而制定,涵盖了所有的音像作品,包括电影、纪录片、电视节目、动画片以及电子游戏等。此外,这些音像作品既可以是在传统平台播出,也可以是在交互式平台上播出(例如网络在线平台)。

一旦申请该政策,在希腊境内拍摄并产生费用的音像产品生产商便可获得最高达25%的退费。但在希腊境内产生的各种费用占总成本的比重不得超过80%,超过部分不可享受25%的退费。此外,申请该资金援助计划,音像品生产商在希腊的拍摄成本不得低于10万欧元,可享受的回扣最高达500万欧元。任何音像品生产公司均可通过在希腊设立分公司或委托一家希腊公司来进行拍摄生产等形式申请该政策。申请人必须通过希腊政府组织的文化测试以评价该拍摄项目与希腊文化,历史,地理和旅游等的相关性。

该激励政策可以和其他欧盟成员国的援助计划相重合,但希腊的援助资金和其他欧盟成员国的援助资金相加总额不得超过该作品制作总成本的50%。但如果是合拍项目,则上述两项援助资金总额最多不得超过该作品制作总成本的60%;如果生产制作的音像作品属于“有难度”类别,例如,导演或制片方首次或第二次执导制作的作品,以及因任何原因而被认定为财力薄弱的独立低成本作品等,则上述两项援助资金总额最多不得超过该作品制作总成本的70%。

此外,从诸如Eurimages of Media等类似欧盟内部组织得到的援助资金不包含在上述所说的最高援助金额当中。

在此声明,申请该退费项目的过程将会非常顺利和迅速,因为希腊国家视听媒体和传播中心(N.C.A.M.C.)将会全程把关,对申请者的申请进行审批,并在45日内作出答复。当音像作品拍摄完成并产生相应费用后,我们将会在6个月内(最多)完成全额退费。

详情请发邮件咨询:information@minpress.gr

点击下载4487号法案:http://www.media.gov.gr/images/content/pdf/l_4487_2017_eng_ch_d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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