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公共卫生部联合泰国外交部、旅游及体育部发布关于“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入境泰国停留90天免签”声明,对于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入境泰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患者及陪同可获免签,包括患者在内不超过4人(陪同分别是与患者同一国籍的父亲、母亲、子女和养子女),每次入境泰国不得超过90天,需要多次入境泰国(Multiple Entries)的上述人员可以续签,时间总长不得超过一年。
基本流程如下:
按照泰国公共卫生部公布的医疗机构名单,患者与医疗机构联系并确认接受治疗的日期;
医疗机构了解患者的详细情况,并确认患者是否接受治疗;
CLMV成员国和中国的患者及陪同按所提交名单进入海关程序;
患者及陪同进入泰国,并接受治疗;
患者及陪同返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