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扎兰屯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强化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铺开重点区域绿化工作,近年来,累计植树造林18.6万亩,退耕还林4万亩,连续17年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0.04%,草原植被盖度由64%提高到76%。申报秀水国家湿地公园获得批复。累计实施减排项目16个,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加大能耗监管力度,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16.2%。累计创建国家生态乡镇10个,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个通过验收的国家生态市;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旗县级国家园林城市,开创了北方高纬度地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先河。
被誉为“塞外苏杭”、“草原明珠”的扎兰屯市倾力打造建绿、护绿、爱绿工程,强力推进污染减排、节能降耗工作,实现了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环保战役使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扎兰屯市已呈现出“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新景象,城市基础设施和群众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大幅提升,广大群众得到了真正的实惠,认同感、幸福感、归属感明显增强。多年来,扎兰屯市大力实施“环境立市、生态兴市”战略,扎兰屯市先后创建成国家风景名胜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园林城市等。扎兰屯市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呼伦贝尔大草上,熠熠生辉。